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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科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4:18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科工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为目标,坚持“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全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持续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科工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惠企、暖企等政策信息、重大项目申报、规划计划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截止12月31日,共发布、转发各类动态、政策信息条数50条,发展六仗相关信息更新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企业公开申请内容,企业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发生行政复议0件,发生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第一组长、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保证。明确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区科工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股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科工信局部门动态》专门版块,及时发布科技重大专项、制造强省专项、“双创”人才及创新团队申报、企业研发奖补等一系列政策及结果公示,集中公开局业务动态信息等,切实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确保每周更新不少于1次,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对芦淞区日常工作、政策文件、相关活动进行及时发布,对上级精神指示进行及时转载传达,进一步规范了发布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区科工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渠道指引性不强、政策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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