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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1:57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芦淞区商务局办公室(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2号楼13楼,电话: 0731—285807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芦淞政务网上发布部门动态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
  (三)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集约化管理,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时效性,及时发现和报告网站存在的问题,降低网站运行风险。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株洲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株政办函〔2023〕15号)、《关于印发《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芦政办函〔2023〕16号)等文件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完成定期公开信息任务,做到网站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公开信息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的拓展;
  2、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性需待一步提高;
  3、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一步加强;
  (二)、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进一步细化、明确和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认真筛选、校核需公开的信息,严格审定和保密核审公开内容,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积极编制、调整和更新公开范围的信息目录和范围。
  2、健全配套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等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责任制,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
  3、规范公开工作,认真受理申请。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使每步信息公开工作都有章可循,及时受理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同时,加强对申请公开信息中热点、敏感信息等的研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水平。
  4、加强培训工作,提升工作水平。重视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学习并准确把握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剖析案例、交流经验,更新丰富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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