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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1:10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20228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信访局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完善信访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访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
  (三)平台建设情况。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区信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所有信访信息经分管副局长审批后方能对外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信访信息发布、提供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发布形式进一步规范,发布前严格审核,提高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区信访局立足信访工作新形势,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一些不足。主要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报道还欠深度、欠广度,对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将着力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强化科室主体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落实重点任务,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着力构建全媒体政务公开格局,充分发挥信访宣传与信息公开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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