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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

发布时间:2024-01-26 10:58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进行联系(地址:芦淞区龙泉街道芦淞区芦莲冲路,邮编:412000,联系电话:0731-285122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泉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家和省市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深化信息公开,结合街道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龙泉街道积极组织深入学习《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2023年3月1日,开展“深化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群众宣讲解读政府信息。结合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创文创卫等中心工作, 聚焦辖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全年通过街道信息门户网站平台共发布各类工作信息38条,更新政策类文件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纳入村(社区)绩效考核范畴。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芦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对目录和内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摆放统一标识、摆放办事服务指南、“一件事一次办”办事一本通等便民资料,配备专业的查询设备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增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聚焦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痛点,把群众企业“办不成的事”转变为“办得成的事”“办得好的事”,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暖心”“舒心”“用心”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按照规范、实用、简便的要求,努力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不断拓宽公开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数量、信息发布的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一步加强。
  2023年,龙泉街道将按照《条例》和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充实内容。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及时学习并准确把握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理论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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