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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

发布时间:2024-01-26 10:07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枫燎路69号,邮编:412000,联系电话:0731-22039303)。
  一、总体情况
  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根据国家和省市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依法、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枫溪街道紧紧围绕《2023年株洲市政务公开要点》以及年度街道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将劳动保障、民政低保等多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窗口统一设置为综合受理窗口,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移风易俗宣传、创文巩卫志愿行动和巡察整改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让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截至12月底,我街道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党政办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统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推进政务网络平台集约化管理,枫溪街道办事处没有单独开设部门网站,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大厅摆放办事服务指南、“一件事一次办”办事一本通等便民资料,配备专业的查询设备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定期检查发布信息情况,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工作常态化,统一了发布口径,规范了发布内容。通过“服务+监督”网上群众路线微信群按时公开各村(社区)每月财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中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保证各项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还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细致,公开的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2024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公开内容科学管理,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内容,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标准更明确、内容更具体、用途更贴切。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继续推进信息编辑、传输、审查和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确保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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