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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4:58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交通运输局综合业务股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服饰路138号;联系电话:2858013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通过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云平台上主动公开工作信息36条;及时公示了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株洲市芦淞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芦政办函〔2021〕10号)等文件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和目标。
  (四)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统一发布信息,认真抓好信息发布工作,确保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主要领导给予工作指导,分管领导日常督促落实,各业务科室积极主动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和资料,办公室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经办人员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并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暂无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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