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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4:57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淞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90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突出公开重点,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集中公开了乡村振兴、乡村产业发展、防旱抗旱、安全生产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芦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落实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内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具体工作的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政务公开办定期检查政府网站工作,我局积极配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公众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同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信息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有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发布的内容还须进一步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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