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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4:52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1501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2896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国家、省、市、区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准确、及时、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开放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我局办公室统一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加大主动公开的范围,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三是取得积极的工作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及时做好主动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转载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活动、讲话精神,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力度。链接湖南省信息信访系统,对省长信箱、市长热线、领导信箱等群众来信及时进行了回复。截至12月31日,我局的行政许可共计41143件,都在企业信用公示网公示。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芦淞”网站,公示行政许可290条,行政确认4条、信用承诺11701条,行政处罚143条,行政强制2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0条,行政诉讼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截至12月底,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已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根据网站工作管理办法落实区门户政府网站相关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信息服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线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集中统一开展信息公开;线下通过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栏、政策文件、办事服务手册、广告展板、电子屏、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信息公开;在注册登记、监督检查、执法办案、部门信息等领域,增强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了解和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定期检查、加强完善食品药品领域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完成定期公开信息任务,做到网站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学习《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办法》等规章制度,准确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工作能力。二是信息更新频率、质量有待提高。我局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信息整理报送,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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