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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建设街道

发布时间:2023-01-18 14:49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芦淞区建设街道党政办联系(办公地址:芦淞区建湘路99号三楼,联系电话:28208715,电子邮箱:jsjdbsc@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建设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策宣讲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街道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街道紧紧围绕《条例》,结合实际,街道对应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及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并通过街道和社区公开栏、干部职工及居民的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张贴、发布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多样化实现公开形式。对相对稳定事项实行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方便公众随时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我街道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街道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直接分管和调度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目录和内容进行公开,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管理和维护;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办事大厅开设了政务公开专区,摆放办事服务指南、“一件事一次办”办事一本通等便民资料,并配备专门的查询设施设备,方便居民群众查询和使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街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专人进行审核,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考核等工作。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马上交办、立即整改,确保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2年,通过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共计发布各类工作信息63条,更新政策性文件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街道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2.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宣传作用。
  2.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及时更新和优化业务知识结构,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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