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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

发布时间:2023-01-18 14:49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进行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进行联系(地址:芦淞区龙泉街道芦淞区芦莲冲路,邮编:412000,联系电话:0731-2851222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龙泉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家和省市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深化信息公开,结合街道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龙泉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集中公开了权责清单、安全生产、执法公开、便民活动等重点领域信息;按要求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 全年通过街道信息门户网站平台共发布各类工作信息52条,更新政策类文件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截至12月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2022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直接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调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机制不断完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并将政务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纳入村社区绩效考核范畴。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持续加强集约化管理。为推进政务网络平台集约化管理,街道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二是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省、市区要求,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芦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对目录和内容进行公开。并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摆放统一标识、摆放办事服务指南、“一件事一次办”办事一本通等便民资料,配备专业的查询设备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定期检查、及时督办,确定每周发布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区要求,及时对街道政务新媒体进行严格规范,建立居民微信群,对上级精神指示进行转载传达,统一了发布口径,规范了发布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街道及村(社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宣传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悉度;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与全面,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2023年,龙泉街道将按照《条例》和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悉度;二是强化内容创新。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管制度,加强对各级信息员的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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