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81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芦淞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区财政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财政部门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打造法制财政、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芦淞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1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39条;“政策文件”栏目2条。2020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公开了全区73个预算单位的2020年度预算;71个预算单位2019年度决算,及时公开了区本级的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
(三)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回应政务舆情,及时完善和更新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行政决策及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时办结各类信访件,实现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定期检查、及时督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6 | 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各股室报送的信息质量不高,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信息更新速度慢、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强,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拓展。
2021年,我局将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做到及时发布、及时沟通、精准报送、按时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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