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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卫健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17:13浏览次数:字体:[ ]

2020年,芦淞区卫健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省、市、区信息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增强卫生健康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地址: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11楼,电话:0731-285805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卫健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0年年底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政策法规类35条;其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的批准服务信息中就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时限,补贴标准,实施内容,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审批办理流程,监督方式等各项细则均作出明确说明。工作资讯74条,涵盖卫健系统全面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截至12月底,区卫健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区卫健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区卫健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区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股、法规监督与疾病防控股、医政中医体改科教股、妇幼基卫老龄与规划信息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爱国卫生职业健康股等负责人为成员,共同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二是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卫健局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区卫健局由办公室牵头,定期检查、及时督办,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工作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14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67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096980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在重要信息更新的频率、时效性上还需要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监督管理、信息采编、审核发布报送等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加强专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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