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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17:11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服饰路138号;联系电话:28580216)。

一、总体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1月25日挂牌成立。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军队复员干部、军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同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帮扶等工作,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纪念活动等,负责其他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1.通过芦淞宣传、掌上芦淞主动公开工作信息7条。通过株洲市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信息4条。2.通过市长热线解释解答2件。3.2020年未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及资金发放情况,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

(三)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集约化管理,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时效性,及时发现和报告网站存在的问题,降低网站运行风险。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株洲市芦淞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芦政办函2020]17号)、《株洲市芦淞区落实国办发2020]17号文件责任分工的通知》(芦政务公开办2020]1号)、《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管理办法》(芦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完成定期公开信息任务,做到网站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街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内容还不够充实;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大,群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高;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我街道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及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创新工作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针对性地提供更多及时、全面的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加强规范建设。强化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公开、信息制作、发布流程,更加及时更新、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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