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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17:10浏览次数: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芦淞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拓展主动公开发布渠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布重点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行政执法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一直致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管理和使用,适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各栏目进行整合及优化,注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突出对安全生产监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让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行动自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其中规范化文件有5条、行政处罚15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部门文件、通知公告、会议活动和行政行为进展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截至12月底,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收到申请,我局立即按照规定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依法依规推进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没有单独开设部门网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统一发布信息,严格按照《芦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要求,对我局上传的信息进行逐项自查,保障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细化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责任,保障我局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0

1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芦淞区应急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和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和丰富。

下步工作中,芦淞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一)完善内部政务信息采集机制,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缩短信息更新周期,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二)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三)强化信息亮点挖掘,拓展信息领域,增加有效信息发布数量。

(四) 加强培训学习,及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解读学习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及相关规定要求,提高各科室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重点的认识水平和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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