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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城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17:09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芦淞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区城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70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继续加强信息发布,不断增强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主动公开本部门各类信息。集中公开了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安全生产等各类信息800余条,及时转载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社会热点,及时公开本部门工作举措,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本年度我局未接到申请公开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网络平台集约化管理,我局不再单独开设部门网站,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同时在局办公场所开辟了政务公开宣传栏,方便群众现场查阅。

(四)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由分管副局长牵头,局机关和局属各二级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调度,每月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研判会议,及时调度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二级机构的日常考核中。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督查。由局综合办公室牵头,定期检查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二是加强与新媒体对接。与株洲新闻网等本地新闻媒体联络对接,及时将局系统重要政务信息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9

减94

3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0

增87

467

行政强制

1

增4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减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50320033.6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报送滞后现象个别存在,二是信息报道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策法规更新不够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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