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六部分组成,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芦淞区白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白关铺东路78号,邮编:412000,联系电话:0731-274951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白关镇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发布程序和内容,紧紧围绕《2020年株洲市政务公开要点》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突出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目前,我镇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
(三)平台建设。一是持续加强集约化管理。为推进政务网络平台集约化管理,白关镇不再单独开设部门网站,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二是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芦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对目录和内容进行公开。镇、村两级已设政务公开专区,摆放统一标识、摆放办事服务指南、"一件事一次办"办事一本通等便民资料,配备专业的查询及打印设备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镇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镇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株洲市芦淞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芦政办函〔2020〕17号)、《株洲市芦淞区落实国办发〔2020〕17号文件责任分工的通知》(芦政务公开办函〔2020〕1号)、《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管理办法》(芦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日常工作管理。由镇党政办牵头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及时对我镇政务新媒体进行严格规范,对全镇日常工作、政策文件、相关活动进行发布,我镇无单独政务新媒体号,避免了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白关镇工作特点和业务类型,按照及时传达政策、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主动公开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法规政策、政务动态信息、办事指南等。采取多形式、多渠道予以公开;对相对稳定事项实行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方便公众随时获取信息。
全年通过街道信息门户网站平台共发布各类工作信息63条,更新政策类文件2条,发布类型更全面、详细。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1169732.09元 |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白关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宣传渠道不广;二是人员配备不足;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增强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及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配强队伍,加强培训,由高素质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
3.规范信息公开、信息制作、发布流程,更加及时更新、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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