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贺家土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贺家土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体育路96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26587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贺家土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采取高效、准确的工作方法,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在推动街道建设、方便群众办事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根据街道工作特点和业务类型,按照及时传达政策、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主动公开了街道主要职能、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法规政策、政务动态信息、办事指南等。采取多形式、多渠道予以公开;对相对稳定事项实行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方便公众随时获取信息。街道紧紧围绕《2020年株洲市政务公开要点》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突出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全年通过街道信息门户网站平台共发布各类工作信息105条,更新政策类文件1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12月底,我区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信息录入,各单位均已上传本单位相关公开信息,发布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民众可自行前往网站查阅。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街道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工作重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实行专人负责,从审核、发布到备案,每一程序都严格把关,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政策法规等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街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考核工作。2020年,我街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未出现责任追究等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街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内容还不够充实;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大,群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高;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我街道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及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创新工作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针对性地提供更多及时、全面的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加强规范建设。强化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公开、信息制作、发布流程,更加及时更新、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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