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芦莲冲路,邮编:412000,联系电话:0731-285122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龙泉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家和省市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深化信息公开,结合街道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龙泉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集中公开了权责清单、安全生产、执法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按要求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截止12月31日,发布、转发各类信息条数2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截至12月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2020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持续加强集约化管理。为推进政务网络平台集约化管理,街道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二是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省、市区要求,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芦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对目录和内容进行公开。并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摆放统一标识、摆放办事服务指南、"一件事一次办"办事一本通等便民资料,配备专业的查询设备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直接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调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机制不断完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按照《株洲市芦淞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芦政办函〔2020〕17号)、《株洲市芦淞区落实国办发〔2020〕17号文件责任分工的通知》(芦政务公开办函〔2020〕1号)、《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管理办法》(芦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并将政务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纳入村社区绩效考核范畴。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定期检查、及时督办,确定每周一发布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区要求,及时对街道政务新媒体进行严格规范,建立居民微信群,对上级精神指示进行转载传达,统一了发布口径,规范了发布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街道已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8条。
(二)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工作动态条254条,占98.4%;政策文件信息4条,占1.5%。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song.gov.cn)进行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愿望,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街道及村(社区)信息员在信息时效性把握、撰写能力方面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社会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三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有待提高,如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条理性还不够。
2021年,龙泉街道将按照《条例》和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信息人员能力培养,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学校,提升信息员撰写信息、修改信息能力。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度,为群众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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