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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住建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1:49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子路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9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及时跟进政务公开工作总要求,完成月度、季度以及年度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和重点单位公开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全年在政府网上共主动公开58条,主要集中在全区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和房地产等方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强化信息推送审核,确定办公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具体经办人员,局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平台建设。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按照“五要素”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

(五)保障监督情况。加强组织领导,选用业务水平较好、工作作风扎实的办公室人员为政务公开的具体经办人员,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及时做好政务公开目录的修订和录入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1

1

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0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1

80

3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4

5250.4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及时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二是规范和信息更新速度和互动能力有待提高。

(二)2020年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进一步优化互动版块,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成为住建部门服务民众方便、快捷的“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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