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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0:50浏览次数: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对涉及街道征地拆迁安置、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事业保障等重大事项的政策文件,与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街道制定的有关规划、制度、总结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建立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在街道党政办,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明确相关专职工作人员,统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一年来,街道始终把推行信息公开作为联系民情、沟通民意、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实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形成各级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形象。

二是规范程序,有效提升信息质量。街道认真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各股室负责人结合依法行政要求,加强信息管理学习教育,逐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的力度。

三是丰富载体,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根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街道所属各行政村(社区)设立公开栏,对于规章、制度、政策等内容进行长期公开;此外,对于临时性信息,采取张贴公告、广播报道等形式进行即时公开,实现了公开形式多样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强化制度,扩大影响。进一步细化街道机关和村社区的公开事项,实行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扩大政府信息的宣传力和影响力。

三是依法行政,有序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街道相关动态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

四是畅通渠道,加强引导。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19年我街道已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条。

2、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工作动态250条,占98.8%;政策文件信息3条,占1.2%。

3、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song.gov.cn)进行信息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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