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对涉及街道征地拆迁安置、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事业保障等重大事项的政策文件,与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街道制定的有关规划、制度、总结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建立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在街道党政办,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明确相关专职工作人员,统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一年来,街道始终把推行信息公开作为联系民情、沟通民意、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实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形成各级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形象。
二是规范程序,有效提升信息质量。街道认真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各股室负责人结合依法行政要求,加强信息管理学习教育,逐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的力度。
三是丰富载体,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根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街道所属各行政村(社区)设立公开栏,对于规章、制度、政策等内容进行长期公开;此外,对于临时性信息,采取张贴公告、广播报道等形式进行即时公开,实现了公开形式多样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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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强化制度,扩大影响。进一步细化街道机关和村社区的公开事项,实行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扩大政府信息的宣传力和影响力。
三是依法行政,有序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街道相关动态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
四是畅通渠道,加强引导。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19年我街道已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条。
2、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工作动态250条,占98.8%;政策文件信息3条,占1.2%。
3、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song.gov.cn)进行信息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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