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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0:49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810)。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芦淞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区财政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财政部门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财政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条例》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由局长陈晓勇同志总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负责落实,局内有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股室有信息公开工作专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一个上下联动、多方监督、多方制约、多方考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落实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2019年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股室。

(三)丰富和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结合财政实际,认真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和分类。2019年度通过公开目录公开信息53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51条;“政策文件”栏目2条。2019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全区73个预算单位公开了经批准的2019年度预算、预算调整;74个预算单位公开了2018年度的决算,同时公开的还有区本级的财政预决算。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8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1.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及时公开。

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扩大政务公开涉及内容。注重公开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真实性、流程性,便于群众办事。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明确公开时限、方式等,提高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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