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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建宁街道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23:31浏览次数: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建宁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共5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建宁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芦淞区三角叉巷28号,电话:22211554)。
  (一)概述
  2019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通过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街道工作透明度。
  1、加强领导提供保障。街道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抓好这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各部门相配合的工作方式,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2、严格把关推进公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审核,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职责范围内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
  3、宣传引导拓宽渠道。认真挖掘新载体、新形式,充分利用微信群、公开栏、短信、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公开内容建设,着力拓宽公开渠道,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借助网格化工作、“一件事一次办”、网上群众路线、“服务+监督”等工作,深入群众之中,主动与群众开展交流,讲解政府政策,公开政府信息,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支持政府工作,使政府的工作更加透明、高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建宁街道办事处在株洲芦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18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217条,政策文件等其他信息1条。全年没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街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比重不一,主要偏重于政务信息,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数量较少;二是在工作推进中部门与部门之间主动衔接街道信息公开办有待加强;三是工作中公开信息情况统计工作还有待加强。
  2020年,街道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对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公开内容,增强主动公开工作质量,围绕群众关切点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二是提升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创新。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强街道部门之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街道信息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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