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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卫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3 15:35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七部分组成,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卫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子路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903;0731-28580566;)。
  一、概述
  2017年,芦淞区卫计局政务服务工作在芦淞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科学指导下,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出要把推行办事公开作为一件大事,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并把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源头治腐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落实。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人员,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股室,责任到人,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在工作推进上构建了依法行政制度化、行政管理规范化、政务信息公开化的“三化”管理体系,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极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1.制度建设力求科学完善。完善建章立制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共计7项,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经区卫计局法制监督股审核通过,按照程序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对社会公布,接收社会监督。
         2.行政审批力求公开透明。我局按照区政府制定下发的《株洲市芦淞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驻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了芦淞区卫生计生各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了包括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多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对行政审批过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网建设,开通了网上信息办公服务平台,将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进行公开,并在“芦淞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3.办证流程力求规范简化。落实“提速增效,缩短办证时限”、“全程介入、提升办证质量”、“特事特办,解决办证难问题”等三项举措,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倾力打造服务型窗口。今年共核办卫生许可证508家,医生护士注册共计609人次,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执业许可14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核发3家,再生育审批75人次。
  4.公开内容力求全面多样。一是通过芦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电子显示屏、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将关系民生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向社会公开,包含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流动人口妇女关怀、重疾救助民生工程、学校卫生等方面。二是在网上将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进行公开,并在政务网上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公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品种、药品价格,保证药品零差率销售。
  5.信息发布力求主动便民。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确保局网站页面设计人性化,信息链接有效,积极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文件下载等,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6.公开形式力求多元多样。在火车站市场群、广场超市等人群较密集场所安装固定健康宣传栏,广泛宣传各种健康知识,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以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为核心,围绕计生新条例、职业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卫计宣教赶大集”、“政策宣传车城乡巡回宣讲”等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宣传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今年我局在各级各类媒体上稿150多篇,其中国家、省、市媒体上发稿31篇,在“芦淞宣传”微信公众号集中推送计生政策和健康知识10期,注册“芦淞卫计”公众号,开展向市民送政策,送健康,送问候的个性化服务,将信息公开形式多元多样化。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一是机构职能公开情况:部门基本信息、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机构主要职责等。二是法律依据公开情况: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本级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三是行政执法公开情况: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及其它行政执法事项。四是业务及服务类公开情况:相关办事指南及依据等业务信息、便民服务承诺以及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结果、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及其它联系方式。五是本部门其他信息公开情况:本部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一方面通过芦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另外,还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电子显示屏、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将关系民生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向社会公开。
  (三)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以来,芦淞区卫计局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芦淞区卫计局在门户公开网站发布部门动态104条、公示公告24条。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尚未收取任何费用,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当前,卫生计生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主动公开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贴近于民;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卫生计生行业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完善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各项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促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完善网上咨询投诉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网站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从而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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