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子路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806)。
一、概述
2016年,区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芦淞区政府门户网为主要窗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本着全面性、时效性和真实性的原则,区人防办以有力措施确保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落到实处,广泛宣传人防法规政策、知识技能和建设成果,提高了人防工作的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区人防办共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包含有关人民防空的会议、活动信息、人防部门工作动态、新闻要务等内容,确保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办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检索等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
(二)改进的措施。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公开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努力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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