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七部分组成,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子路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846,电子邮箱564936410@qq.com <mailto:lsqzfbgs@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芦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有:
(一)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运行、科技及知识产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召开多次局务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我局进一步完善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二)认真谋划,科学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全面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自主公开和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相结合,通过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办公地点宣传公示栏等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对普通信息的发布工作,落实专门人员,实行“一般谁发布谁审查,不确定信息由区保密部门审查”的办法,对于部分涉密信息,报保密局、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批后方进行公布。规范性文件由区法制办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编号后予以发布。
(三)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好政务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编制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株洲市芦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javascript:;> <javascript:;>》(芦经信〔2015〕6号),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到相关部门,局政务公开负责人具体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经审核确认我局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1项。权力清单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的专栏内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接受监督。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我局将本单位年度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公示。在2015年我局实现了部门预算公开,向社会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同时,都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3.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公开科技资金管理、项目经费信息、以及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安全生产大排查”等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科技项目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选结果、补助经费信息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占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条,占8%;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1%;行政许可类信息8条,占9%;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2条,占1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占6%,其他信息31条,占26%。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2015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10万人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2015年,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9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5年我局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局没有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且只安排了一位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公开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措施加以整改。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推进措施,重点丰富公开内容。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指南等。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
《株洲市芦淞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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