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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5 11:45浏览次数: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子路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531)。

  一、概述

  2015年,区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强化监督保障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积极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机关有关部门提供信息,由综合办公室把关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围绕工作重点,明确公开内容。芦淞区人社局紧紧围绕《2015年株洲市芦淞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以及年度人社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就业创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劳动监察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等有关情况的信息公开,做到第一时间让群众知晓。

  (三)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公开载体。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加强局公开栏建设,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截至目前,发布各类信息80余条,提升了人社形象,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及时传达政策、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主动公开了局主要职能、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人社方面法规政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政许可事项、政务动态信息、办事指南等。采取多形式、多渠道予以公开;对相对稳定事项实行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方便公众随时获取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检索等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需进一步充实、完善。

  (二)改进的措施。加强政府信息梳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梳理,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更新内容,合理布局网页,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方便群众查询。

  (注:以上数据统计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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