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南省政府网| 株洲市政府网| 电子地图

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00:00浏览次数: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淞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子路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599)。

  一、概述

  2015年,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芦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体系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瞿孝安局长担任组长,郭璟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日常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还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为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我局相继制定了《芦淞区文体新局行政管理九项制度》,同时,我局还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受理举报制度》等相关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受理举办等制度体系。

  二是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我局根据《条例》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同时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对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深化,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布的内容操作执行。

  三是优化服务方式。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公开主要方式的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服务方式,真正让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了解办事方法和程序,做到“查得到、查得快、查得细”,使之成为部门与服务对象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实际特点,按照及时传达政策、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节日活动信息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主动公开了局主要职能、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行政许可事项、政务动态信息、办事指南等。全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检索等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理解和贯彻还不够深入;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还需继续创新;

  三是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对信息公开范围的把握还要进一步改进,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及考核落实,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注:以上数据统计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