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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22:29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六部分组成,包括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9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芦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司法局以芦淞区政府门户网为主要窗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司法行政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芦淞区司法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全年共发布各类司法行政信息57条,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
  (三)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切实落实政务公开相关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1

  13

  0

  19

  7

  2

  1

  1

  11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信息公开载体存在不足,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例,我局发布信息的途径是报送区信息中心,由其在网站上予以刊登。这一方式,虽简化了我们的工作任务,但容易导致信息发布的延迟,使部分信息不能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刊登。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与此相对应的是报送的信息所产生的效果偏低。
  (二)改进的措施。
  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全面及时向社会发布发展改革相关信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公开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努力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分。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信息公开中要承担的任务,并制定相应的监督机制。细化责任分解表,明确信息工作在绩效考核中所占的比重,提高各单位重视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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