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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22:27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81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芦淞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区财政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财政部门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打造法制财政、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芦淞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8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37条;“政策文件”栏目1条。2021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公开了全区68个预算单位的2021年度预算;68个预算单位2020年度决算,及时公开了区本级的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
  (三)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回应政务舆情,及时完善和更新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行政决策及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时办结各类信访件,实现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定期检查、及时督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1.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及时公开。
  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扩大政务公开涉及内容。注重公开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真实性、流程性,便于群众办事。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明确公开时限、方式等,提高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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