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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22:20浏览次数: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5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化信息公开,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重点做好就业创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公开招聘、劳动监察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等有关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人社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本年度我局未接到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抓好该项工作作为提高人社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工作举措。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实行专人管理,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务网络平台集约化管理,我局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认真抓好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政策文件和工作公示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日常工作督查。由局办公室牵头,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对人社日常工作、政策文件、相关活动进行及时发布,对上级精神指示进行及时转载传达,进一步规范了发布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愿望,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部分部门信息报送不及时且数量较少、公开工作动态较多,政策文件少等问题。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工作意识,及时、准确、全面公布政务信息,丰富和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员的责任意识、信息采集和撰稿能力。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度,切实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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