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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商粮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22:06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芦淞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区商务和粮食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芦淞区商务和粮食局办公室(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2号楼13楼,电话: 0731—285807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在芦淞政务网上发布部门动态32条、政策文件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
  (三)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集约化管理,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时效性,及时发现和报告网站存在的问题,降低网站运行风险。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株洲市芦淞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芦政办函〔2021〕10号)、《株洲市芦淞区落实国办发〔2020〕17号文件责任分工的通知》(芦政务公开办函〔2020〕1号)、《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管理办法》(芦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完成定期公开信息任务,做到网站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公开信息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的拓展;
  2、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性需待一步提高;
  3、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一步加强;
  (二)、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进一步细化、明确和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认真筛选、校核需公开的信息,严格审定和保密核审公开内容,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积极编制、调整和更新公开范围的信息目录和范围。
  2、健全配套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等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责任制,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
  3、规范公开工作,认真受理申请。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使每步信息公开工作都有章可循,及时受理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同时,加强对申请公开信息中热点、敏感信息等的研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水平。
  4、加强培训工作,提升工作水平。重视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学习并准确把握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剖析案例、交流经验,更新丰富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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