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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22:04浏览次数: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599)。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文旅体局、区文化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根据各股室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其他多种形式为辅,不断充实公开内容,细化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信息,方便群众通过多种方式获得政府信息,提高办事效率。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6条,政策法规类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
  (三)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委派专人负责,每月确保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贯彻落实《株洲市芦淞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芦政办函〔2021〕10号)等文件及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完成定期公开信息任务,做到网站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机构职能调整,出版物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划转至区委宣传部,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任务量下降幅度较大。另外,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方式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拓宽公开渠道,重点加强网页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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