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南省政府网| 株洲市政府网| 电子地图

株洲市芦淞区贺家土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1-28 09:42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六部分组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贺家土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体育路96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2658710)。
  一、总体情况
  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通过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街道工作透明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提供保障街道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协调工作。同时,从审核、发布到备案,每一程序都严格把关,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二严格把关推进公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审核,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职责范围内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
  三是积极宣传拓宽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短信、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公开内容建设,着力拓宽公开渠道,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借助网格化工作、“一件事一次办”小程序、网上群众路线等工作,深入群众之中,主动讲政策,公开政府信息,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支持政府工作,使政府的工作更加透明、高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街道工作特点和业务类型,按照及时传达政策、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主动公开了街道主要职能、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法规政策、政务动态信息、办事指南等。采取多形式、多渠道予以公开;对相对稳定事项实行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方便公众随时获取信息。
  全年通过街道信息门户网站平台共发布各类工作信息173条,更新政策类文件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12月底,我区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信息录入,各单位均已上传本单位相关公开信息,发布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民众可自行前往网站查阅。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街道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信息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街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专人进行审核,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考核等工作。2021年,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未出现责任追究等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充实信息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更加及时更新、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宣传作用;
  2.进一步提升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街道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检索等任何费用,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