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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11:39浏览次数:字体:[ ]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园区、企业:

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事项及申报条件

具体支持事项和申报条件见省通知文件(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市区企业(不包括渌口区)的项目,由注册所在地的区工信、区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推荐到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会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2. 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包括渌口区)的项目由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省通知文件(附件1)要求在网上系统申报。补助类项目应先通过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填报完整的项目入库信息(http://222.240.80.54:18080/hnibdp-daq/login),再进行项目申报。部分专项需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申报资料报各区工信、财政部门审核,再由区工信部门统一提交市工信部门(6月9日前,详见附件2)。

2.各区工信、财政部门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申报资料要件的齐全性等把关,并于6月15日前完成在申报系统中的审核。对申报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除由工信部门出具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外,应由具体经办人员(须为在编人员)签字,实名推荐。杜绝虚假申报和重复申报,不得推荐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3.各区工信、财政部门于6月9日前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行文推荐,报送纸质文件一式3份(推荐文件包括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分别报市工信局2份,市财政局1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各专题方向项目联系人详见附件2

2.文件上报收件人

市工信局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唐巧虬 0731-28681026

市财政局企业科 贺永振 0731-28681152


附件:1.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各专题方向项目联系人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株洲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


原文下载: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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