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政办发〔2008〕34号
区爱卫会各委员单位、五里墩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株洲市芦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贡献。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株洲市芦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爱卫工作“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基本方针,实行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委员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爱国卫生的投资。按规定程序为爱国卫生项目进行立项。
区卫生局: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协助区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抓好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病。落实医疗卫生单位的垃圾、污水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饮水的检查监督;做好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防病的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科学研究。
区农村工作局:①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人、畜、禽粪便、乡村企业和养殖业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安全利用;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抓好农村灭鼠;.组织协调农药质量的检测、鉴定的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农药登记工作;与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血吸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的防治工作;综合治理乡镇工业“三废”污染。②搞好林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林区灭鼠和白蚁防治工作。③加强水资源保护,结合水利基本工程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农村改水工作,解决好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卫生问题;配合卫生部门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发生和传播,大力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区城乡建设局:参与全区城区、村镇、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卫生及环境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参与编制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绿化带及湘江沿岸的除四害工作。搞好建筑工地的文明安全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的食品卫生和除四害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根据《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及有关财务、税收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等有关政策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积极争取上级投入,用于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政府赋予的职能,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按国家标准建设数量足够、地点适中、质量符合标准的垃圾中转站和水冲式公共厕所。全面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有效整治市容、市貌,依法处理损坏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秩序的行为,保持市内环境卫生经常化。指导城镇的市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各级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监督检查,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维持城市环境的整洁、绿化、美化。
区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区范围内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对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区教育局:按规定要求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质量,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健康、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行业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区商务局:按照农贸市场有关行业标准,将农贸市场进行规划改造,做到划行归市规范有序经营。规范各种专业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对芦淞市场群的卫生、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等进行管理,督促落实全区商贸业除四害工作。
区规划局:按照卫生城市标准,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农贸市场、环保实施等纳入城市规划范围。
区工商局:加强对集贸市场和摊点的规范管理和督促落实辖区内经营户除四害工作。取缔无证摊点,完善市场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按照《广告法》的要求,规范好市内广告市场,与公安、爱卫和农业部门加强对除四害药物、器械市场的管理。
区粮食局:督促落实粮食加工企业及经销门店的灭鼠工作,加强粮食防霉变工作,确保粮食安全卫生。
区文化体育局:配合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加强区内各文化娱乐场所的规范管理。组织参与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区企业发展促进局: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做好资源再生利用的管理和开发,倡导节约能源;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企业开展控烟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国家关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并加强监督检查,监督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组织落实妇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内正当权益。
株洲铁路地工委:要做好车站卫生管理和废弃物收集处理,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加强环境治理。协助区政府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搞好铁路沿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积极开展卫生窗口单位创建活动。
区委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街道社区、文明乡村、文明单位活动范围。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协助政府部门宣传卫生法规实施。
区旅游办:协助搞好全区旅游景点的卫生管理,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开展各项爱卫活动,开展行业爱国卫生竞赛评比活动。
区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制订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实际和任务特点自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官兵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持地方爱国卫生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芦淞公安分居、董家塅安分局、芦淞交警大队:公安部门要切实维护好治安秩序,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搞好城市管理及有相关执法活动。交警大队要维护好交通秩序和交通设施,协助环保部门抓好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与治理,协助城管部门加强对占道的管理工作。
区总工会、区共青团、区妇联:组织动员广大工会工作人员、青年、学生和妇女,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爱国卫生运动,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
五里墩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单位、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着重抓好辖区各单位“门前三包”和门店内卫生达标工作,开展辖区单位、居民区除四害和小街小巷、居民区卫生。搞好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发动、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项工作。组织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门店和广大居民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综合治理辖区内环境卫生,坚持检查评比制度,组织社区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开展文明卫生社区。按要求加强辖区环境卫生基础实施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地和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清洁,强化市容环境卫生各项法规和制度的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增强市民文明卫生素质,大力提高城区卫生整体水平。涉农街道和乡组织农村开展改水改厕工作。
区爱卫办: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共同履行社会公共卫生职责的任务。组织发动群众广泛开展经常性与突击性爱国卫生活动。
抓好除害防病的技术指导,参与“四害”密度监测。指导全区农村改水改厕,指导开展省、市文明卫生单位和卫生村的创建,组织开展卫生效果评价。
上述各委员部门,应把各自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与生产、工作、教学等有机结合起来,列入各部门、系统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并把此项工作列为单位、系统的考核内容之一。
主题词:卫生 爱卫 职责分工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市爱卫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