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政办发〔2008〕26号
各街道办事处及五里墩乡,区直机关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芦淞区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徐红宇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刘贵容 区信访局局长
副 主 任:颜良清 区稳定办主任
副 主 任:肖 莉 区信访局副局长
副 主 任:罗 勇 区信访局副局长
常设成员:王智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国红 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汤军荣 区民政局副局长
周亚利 区计生局副局长
唐丽琼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龚学成 区企业发展促进局副局长
徐革军 区教育局纪委书记
李汉连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亚克 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唐巧玲 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治江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纯武 区安监局副局长
言少杰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根据复查的具体信访事项确定。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局,主要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杜庆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行文。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机构 设置 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