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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芦淞区落实2008年“市10件实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0 阅读: 来源: 作者: 编辑:

 

 

                  

       

                

芦办发〔200822

 

 

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芦淞区落实2008年“市10件实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五里墩乡党委和人民政府、董家塅高科园、建宁开发区、区直机关各单位:

《芦淞区落实2008年“市10件实事”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520

 

芦淞区落实2008年“市10件实事”的

     

 

根据株人发〔20081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市10件实事”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责任目标

1件实事,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48人;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00人;新增医疗保险增参保人数2000人;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万人;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资金发放到位率100%,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到位率100%

2件实事,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人数9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100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人数70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就业援助到位率100%;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人数2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0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3000人。

3件实事,发展教育事业: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免除率100%;筹资10万元,救助家庭贫困学生人数200人。

4件实事,健全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

5件实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2公里;新建农村沼气池10口。

6件实事,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位率100%;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到位率100%;符合条件的再生育夫妇施行出生缺陷干预到位率100%

7件实事,实施食品安全工程:城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率100%

8件实事,改善城乡中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新建(筹集)城镇廉租住房3000平方米;新建农村安居房10栋。

9件实事,大力整治和改善城区环境:提质改造城区小街小巷32条;新建公厕45座;新建垃圾站10座;新建环卫休息室10间;城区电子防控系统建设达100%

10件实事,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95例。

二、责任分工

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10件实事的组织实施工作,区直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承担工作责任。

1.主要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农村工作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

2.相关责任单位:五里墩乡人民政府、建设街道办事处、贺家土街道办事处、建宁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办事处、庆云街道办事处、枫溪街道办事处、董家街道办事处。

3.工作职责:

1)建立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

2)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报告工作情况,落实工作责任。

3)建立协调责任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4)建立督查责任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完成。

三、考核体系

1.考核机构:根据实事工作目标变化情况,区政府对株洲市芦淞区落实市“10件实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长:汤立斌

副组长:徐红宇   

  员:陈湘伟  廖文聪          刘永平

汤福金  刘菊霞  郑志富  易树平  易利民

夏海涛      彭永红 张 蓉  过德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由袁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金辉、陈鹏、王晖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余金莲、陈涛、王泽其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考核指标数据的评估认定工作,其他相关单位为考核工作成员单位。

2.考核对象:区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区直责任单位。

3.考核方法:对区直责任单位采取按月报告、季度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区直责任单位必须在每月2日前,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直责任单位每季度进行自评,每半年由区考核办公室组织检查,年终由区考核办公室综合考核评定,并接受省、市考核评估。

4.考核评定:对各责任单位的考核评定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所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评定为达标;考核中有一项不达标的,则评定为不达标。

四、奖惩措施

将市“10件实事”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予以考核。区直责任单位凡考核评定为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岗,事迹突出的还可记功;单位年度公务员考核优岗指标比例提高到25%,并给予该单位一次性奖励。凡考核评定为不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评定为不称职,并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不得超过15%,并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举措,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上来,务必以责任人的身份抓好10件实事的落实。

(二)要严密组织。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为民办实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加快工作进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定方案,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参与检查,亲自研究措施,亲自考核评定。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通力合作,主动协调,积极参与。

(三)要狠抓落实。区直各责任单位要抓紧时间,认真落实,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原始资料、统计报表、评定依据应收集齐全,归类管理,装订成册,建立台帐,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确保“市10件实事”能真正落到实处。区考核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进度不快、工作措施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为民办实事工作中政令不畅、玩忽职守的,对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有问题的,对乱设关卡、乱摊派、乱收费的,对挪用、挤占、抵扣、滞留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的,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附:2008年“市10件实事”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08年市10件实事任务分解表

事 项

考核项目

主要责

任单位

工作

目标

1件实事

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5748

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700

新增医疗保险增参保人数

2000

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2000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2.4万人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资金发放到位率

区民政局

100%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到位率

区财政局

100%

2件实事

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

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9000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4100

培训下岗失业人员人数

700

△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就业援助到位率

100%

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区农村工作局

200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500人次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3000

3件实事

发展教育事业

△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免除率

区教育局

100%

△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建设

 

筹资10万元,救助家庭贫困学生人数

200

4件实事

健全城乡卫生服务体系

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区卫生局

7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

100%

5件实事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

区城建局

2公里

△新建农村沼气池

区农村工作局

10

2008年市10件实事任务分解表

事 项

考核项目

主要责

任单位

工作

目标

6件实事

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位率

区计生局

100%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到位率

100%

△符合条件的再生育夫妇施行出生缺陷干预到位率

100%

7件实事

实施食品安全工程

城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率

区商务局

100%

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放心肉品、蔬菜工程

 

 

8件实事

改善城乡中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

△新建(筹集)城镇廉租住房

区城建局

3000平方米

△新建农村安居房

区民政局

10

9件实事

大力整治和改善城区环境

提质改造城区小街小巷

区城建局

32

新建公厕

区城管局

45

新建垃圾站

10

新建环卫休息室

10

城区电子防控系统建设达标率

区综治办

100%

10件实事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区司法局

95

 

注:1.加△号的是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2.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建设、新增通电话的自然村、行政村实行互联网宽带上网、重建和改造行政村配电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实事指标待省、市直责任部门任务及市考核办下达后,区考核办再另行下达(含指标任务、责任单位及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等)。

 

 

 

主题词:10件实事△  实施方案  通知

                                                      

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办公室                  2008年5月2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