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政人〔2008〕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汤勇军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庆云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株洲市芦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职务;
周新辉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 勋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建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汤献忠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建宁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免去其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
吴润河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株洲建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 瑜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肖星明同志任株洲建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株洲市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副主任职务;
刘贵容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丽琼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晏文宇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株洲建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智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创建办(副科)主任;
宋 扬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民族宗教办主任;
徐治江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株洲市芦淞区庆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伟平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株洲市芦淞区建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袁 薇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殷凯旋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株洲市芦淞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纪林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其株洲市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综合部副部长职务;
雷 平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环卫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期三年);
何 礼同志任株洲市芦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正午同志任株洲市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规划建设部(副科)部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江欣力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庆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彭永红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肖政灵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建宁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 波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建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余四丰同志的株洲建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林保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杨 虎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陈艳萍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邓国成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创建办主任职务;
文定国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易树平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肖春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李 强同志的株洲市芦淞区法制办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