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创卫办通〔2008〕6号
关于开展七种场所集中整治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五里墩乡政府、董家塅高科园、建宁开发区,辖区各有关单位,各专业组:
为突破我区创卫工作的重点、难点,经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区城区农副产品市场、河道堤岸等七种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城区农副产品市场、河道堤岸、铁路沿线和火车站、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下水道、“五小行业”(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洗浴室、小旅馆)等七种场所。
二、责任分工
(一)农副产品市场整治
牵头领导:陈刚。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负责农副产品市场环境整治方案的制订,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
(二)河道堤岸、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
牵头领导:凌志文。
牵头单位:区农村工作局。负责制订区辖湘江河道、裸露河床、岸坡环境、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参与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配合、参与具体整治工作。
(三)铁路沿线和火车站整治
牵头领导:尹建伟。
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长铁总公司株洲建筑段、火车站。负责铁路沿线和火车站环境整治方案的制订和具体组织实施。
(四)小街小巷、下水道整治
牵头领导:王宏杰。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负责小街小巷、下水道环境整治方案的制订,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
参与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配合、参与具体整治工作。
(五)“五小”行业整治
牵头领导:罗双全。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负责制订“五小”行业环境整治方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
参与单位:区文化局、区公安局。负责配合牵头及责任单位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三、整治标准
参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标准执行(内容附后)。
四、整治时间、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
各牵头和责任单位组织摸底调查,列出清单,制定详细整治方案,并于5月8日前将整治方案上报区创卫办。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0日-5月31日)
各牵头和责任单位及参与单位对照方案,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整治工作进度及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创卫办。
(三)评估验收阶段(6月上旬)
区创卫办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对七种场所开展全面评估与验收。对未达标的场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严格落实有关奖惩措施,确保整治按标准100%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整治任务作为当前创卫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抽调1-2名领导和足够的工作人员,组成精干高效的整治班子,集中时间和精力专抓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整治工作涉及到的单位、部门多,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安排,合理调度,各责任、参与单位要服从指挥,按照整治组的要求,保证人、财、物和工作到位,齐心协力开展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应及时向区创卫办报告。
株洲市芦淞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市创卫△ 七种场所△ 整治 通知
报送:市创卫办、 区领导
株洲市芦淞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