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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2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古大桥社区 |
建设单位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云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株洲市芦淞区古大桥社区,总用地面积为32209m2,总建筑面积为26051.8m2。本项目功能分区清晰,主要分为生产区、原料仓库区、成品仓库区以及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年3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废气洗涤废水经中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废水一并排入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枫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后排入枫溪港(废水依托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厂区范围内不设置废水排放口)。 2、废气 ①燃气锅炉废气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燃气锅炉废气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老生产车间制粒过程中配套旋风除尘器+化学洗涤塔处理,收集处理后拟集中通过1根4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④新生产车间制粒过程中配套旋风除尘器+化学洗涤塔处理,收集处理后拟集中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⑤饲料加工过程中其他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采取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及建筑材料隔声。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原料中筛选杂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