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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民兴虹波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120万张纤维水泥波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5-11-13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20万张纤维水泥波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20万张纤维水泥波瓦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航空路8号

建设单位

株洲民兴虹波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民兴虹波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1月,主要从事纤维水泥波瓦的制造与销售,租赁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位于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航空路8号厂房,利用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水泥筒仓、松解机及浑水罐等设备建设“年产120万张纤维水泥波瓦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枫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枫溪港。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雨水均为自流,经雨水管网就势排入相应水系后最终汇入湘江。

2、废气

水泥筒仓废气通过仓顶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套),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3 排放限值标准。

3、噪声

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减振降噪、合理布局。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