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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0-16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芦淞区四季红废旧利用加工厂年产2万吨废旧塑料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芦淞区四季红废旧利用加工厂年产2万吨废旧塑料片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朱田铺村人形山组 |
建设单位 | 芦淞区四季红废旧利用加工厂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常顺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芦淞区四季红废旧利用加工厂拟投资600万元租赁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朱田铺村人形山组湘园木业加工厂闲置厂房建设年生产2万吨废旧塑料项目,项目租赁厂房占地面积为7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车间、产品库、原料库以及配套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处理等环保工程及固废暂存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新建四格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湿法破碎、清洗废水经收集后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70t/d)后于清水池暂存每天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项目破碎工序均采用湿式破碎工艺,仅微量粉尘产生;污水处理站恶臭经采取“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措施处理后,可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产生值为70~85dB(A),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厂区东、南、北侧边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北侧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分拣杂物、沉渣、污泥)和危险废物(含油抹布手套、废矿物油)。分拣杂物收集后外售,沉渣、污泥收集后委托市政污泥处置单位转运处置;含油抹布手套、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