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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29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江湾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江湾路加油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桥江湾路东侧与万寿路交汇处东北角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湘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于芦淞区枫溪大桥江湾路东侧与万寿路交汇处东北角的建设用地建设加油站,占地面积2653.12m2,建筑面积368.26m2。本项目主要从事成品油销售。预计建成后,可年销售3811t汽、柴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清洁废水经三级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三级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卸油、加油、储油非甲烷总烃通过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处理,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备用柴油发电机及往来车辆等噪声,噪声产生值为80~95dB(A)。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厂区东、南、北侧边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西侧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含油废抹布、手套同生活垃圾统一处理,油罐清洗废液及隔油池底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内贮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