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更新时间:2024-05-10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3900吨环保硅藻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900吨环保硅藻新材料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慢城大道67号湖南辉佳环保产业园厂房1号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天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常顺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天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慢城大道67号湖南辉佳环保产业园厂房1号栋,建设年产3900吨环保硅藻新材料迁建项目。建筑面积共计1218m2,在厂房设置无机干粉材料生产线和无机水性材料生产线等。本项目主要从事环保硅藻新材料的生产。预计建成后,可年产3900吨环保硅藻新材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清洁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混凝沉淀池→MRB膜过滤→清水池)处理后30%回用于拖地清洁,70%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投料、筛分、混合、包装粉尘均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有机废气通过加强厂房内通风降低影响,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筛分机、混合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产生值为65~85dB(A)。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弃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或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沾染危化品的包装材料、沉淀池污泥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储存,实行分及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