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芦淞华升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3-12-20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芦淞华升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芦淞华升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733号 |
建设单位 | 株洲芦淞华升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昊烁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115万元,总占地面积3823.40m2,总建筑面积4400m2,由门诊楼、住院楼和办公楼组成,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医院共设床位50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污染物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经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支流白石港。 2、大气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消毒水气味。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地埋结构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呈无组织排放;废物暂存间恶臭及消毒水气味采用机械排气扇通风,窗户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经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恶臭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和空调外机、排风扇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为一般性废包装材料,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有检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及医疗废物用容器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理拖走处置,不在院区内暂存。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