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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3-10-09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芦淞区行荣柜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在废气处理设施前设置截止阀,将未经处理的废气通过旁路直排。
  责任单位:芦淞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拆除偷排废气的旁路管道,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设施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完成情况:株洲行荣柜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偷排废气的旁路管道进行了全面拆除,并新安装了一套废气催化燃烧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向该企业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5万元,并将主要违法行为人移送公安行政拘留;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加强了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经对其外排废气进行检测,已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5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芦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17742534353 
  联系地址:芦淞区枫溪大道1127号


  株洲市芦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