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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睿明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3-10-07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睿明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塑料制品及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玉泉村泉水塘组

建设单位

株洲市睿明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睿明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玉泉村泉水塘组的闲置厂房,建设塑料制品及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00m2,总建筑面积为1200m2(其中生产车间面积1160m2,办公室面积40m2)。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加工活塞销22万件、年加工6t塑料件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塑料件机加工废气、机械零部件机加工废气、塑料熔融废气。塑料件机加工废气和机械零部件机加工废气通过沉降清扫,车间无组织排放;塑料熔融废气通过加强通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产噪声设备主要有数控车床、铣床、立钻、摇臂钻、液压机、切割机、空压机等,噪声源源强在75~85dB(A)之间。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源经采取减振措施、厂房建筑阻隔,并随距离进一步衰减,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等。不合格产品、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润滑油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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