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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众智汇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印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公示

更新时间:2023-08-16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

经审议,我局于近日批准《湖南众智汇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印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众智汇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印刷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服二路155号新芦淞(白关)国际服饰产业园创业园一期4

建设单位

湖南众智汇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市海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00元,总建筑面积1672.6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印刷区、磨切区、分切区、仓库、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及固废暂存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园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一级标准限值要求排入枫溪港。生产废水经厂区设置的废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UV油墨调配-印刷-固化-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UV油墨印刷洗车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单独密闭式印刷车间,两台UV油性油墨印刷机上方设集气罩负压收集UV油墨调配-印刷-固化-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UV油墨印刷洗车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9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VOCS排放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规定的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来源于印刷机、磨切机、分切机以及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有废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交专业单位综合处理;危险废物有沾染性废物(抹布)、废原料桶、废活性炭、一体化设备产生的污泥,经分类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株芦环评表202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