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更新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株突环改〔2021〕2号)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
责任单位:芦淞区委办、区政府办
整改目标: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深化,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
完成情况:芦淞区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到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通过召开区生环委会、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等形式,专题学习、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奔赴一线调查、指导、督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渐提高。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1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
联系电话:17742534353
联系地址:芦淞区枫溪大道1127号
株洲市芦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