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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21浏览次数:来源:生态环境芦淞分局作者:生态环境芦淞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展沣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浪时尚总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后浪时尚总部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县龙泉乡江渌路以南、鑫盛路以东、早禾路以西 |
建设单位 | 株洲展沣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同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54573m2(折81.86亩),总建筑面积81257.80m2。计划总投资12亿元,建设有4-5F企业双拼展示区、5F企业独栋总部区、4F园区客户公共服务平台、13F生产厂房、13F人才公寓等,同时配套道路、中心绿地、供水、雨水、供热、消防、供电等工程。 项目将按照4-5F企业双拼展示区、5F企业独栋总部区、4F园区客户公共服务平台、13F生产厂房、13F人才公寓等进行建设。 (1)4-5F企业双拼展示区:该区域,一方面展示入园企业科技成果及其带来的巨大效益,给入园企业提供一个集中对外的宣传窗口,使上、下游的企业可以实现技术的互通有无,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另一方面展示入园企业成熟的产品,为其提供商务、经营、宣传的平台;第三,展示入园企业在芦淞区区政策的引领下,蒸蒸日上、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2)5F企业独栋总部区:该区域满足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其它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企业的研发需求,主要规划建设国内、外有特色的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学术交流中心等,如:服装产品设计中心、研发中心等; (3)4F园区客户公共服务平台:该区域主要为接待客户及学术交流; (4)13F生产厂房:该区域包括服装加工生产及食堂,其中1层为食堂,2~13层外租给其他企业; (5)13F人才公寓:该区域包括宿舍及食堂,其中1层为食堂,2~13层为主要用于职工休息。其中项目引入企业预计生产办公人员为1600人,并配套宿舍设有四人间400间,每间房平均拟住4人,共计床位1600张,可满足企业办公人员住宿条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楼体混凝土养护、混凝土浇筑、车辆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将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降尘、混凝土养护用水等工程用水,禁止直接外排。施工人员依托附近村庄卫生间,生活污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尾气以及装修废气。 施工扬尘采用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尾气建议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或者选用以电能为能源的机械设备,以减少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的影响。同时,应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因设备故障而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应严格控制室内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以减小装修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冲击钻机、电锯等,噪声值在70~100dB(A)之间;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一定影响。为减轻施工噪声带来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通过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可有效地得到控制,把对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降到最低,降低发生扰民现象。 4、施工期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运输,防止随地散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发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土石方总弃方量为48736.48m3。土地平整过程尽可能利用挖方作填方。建设单位在设置临时堆土场时应做到堆放有序,不可乱堆、乱放。施工余方由业主或者施工单位送至株洲市指定堆场堆放,其中清除的植被由环卫部门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用地主要为一类用地,项目永久性占地、临时占地、挖填工程等,会破坏现有荒地及草地,改变地形,造成新的裸露坡面等,增加水土流失,破坏动植物生境,减少生物量等,影响生态系统稳定性等。 营运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食堂油烟拟通过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地下停车场中的汽车尾气主要由风机抽送,并经排气筒在地面高排放,运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等公用设备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和引入企业设备噪声。且项目主要引入服装加工类工业企业,环评禁止本项目引入有高噪声生产设备或者生产时会产生高噪声的工业企业,引入企业生产设备均需布置在标准厂房内。类比同类项目噪声产生情况,引入企业设备噪声值一般为75~85 dB(A),具体噪声产生值及应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引入企业环评为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引入企业制版、裁剪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 引入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固废属性,以及应采取的处理处置措施以引入企业环评为准。 5、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仅会对评价范围的土地类型面积产生较小的变化,不会对区域整体土地利用格局产生明显变化。项目运营期对项目区域内植木植草进行生态补偿措施,项目绿化应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尽可能选择本地物种进行绿化。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执行。 |